關於職場,我想說的是「多行不義必自斃」。很多自作自受的事情會讓其他人受害,但最終,我相信是有天理的。
這是我以前公司的老闆,小三在公司做人事經理及IELTS考試的經理。不但薪水三級跳,這位Arthur Lin 林奇璋全家搬到大陸,這位雅思IELTS 經理王玟蕾就把她哭回來,搞的公司雞犬不寧。如果這是空穴來風,我一個字都不會提,但這是轉載自新聞的,是非黑白就由社會來公論。今天也不是抱著看笑話的心情來寫的,而是這對已被法律認定有罪的男女,剝奪了我的工作權,只因Arthur Lin 林奇璋的元配發了黑函到公司,而我將信轉給了位於上海的亞洲老闆請他處理。除了私德讓人上班的時候看著很難過,這對男女跟廠商的對價關係我沒有證據,因此不能亂說。但我可以說的是,在Arthur Lin 林奇璋經不起小三慫恿又回到台灣之後,就說,我沒法跟你工作了。剝奪了我的工作權。不過,老天有眼,也請老天多開眼,讓這些對員工苛刻或不公平的所謂「老闆」或是「上司」,都能夠被上天同等的對待。我相信是有天理的,沒有人會永遠被欺負,也沒有人能夠永遠欺負人。